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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料來源:投信投顧公會、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資產規模為聯博投信所發行之境內基金資產規模、全權委託管理規模、加計擔任總代理之境外基金國人持有金額。聯博在台資產規模約為1.23兆新台幣,截至2026年7月底。
2.過往績效不代表未來之保證。資料來源:亞洲資產管理雜誌 Best of the Best Awards,資料日期:2026年2月。亞洲資產管理雜誌原以獲得認可年度作為獎項名稱,自2018年起改以頒獎年度作為獎項名稱。上述連續16年所獲獎項分別為2026年 -台灣最佳債券管理公司、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台灣最佳金融科技創新資產管理公司 、年度最佳CEO ;2025年– 台灣最佳債券管理公司、台灣最佳數位行銷資產管理公司、年度最佳CEO;2024年 – 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台灣最佳債券管理公司、年度最佳CEO;2023年 – 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年度最佳CEO;2022年 – 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年度最佳CEO;2021年 - 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台灣最佳金融科技創新資產管理公司、年度最佳CEO;2020年-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年度最佳CEO; 2019年-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年度最佳CEO;2018年-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年度最佳CEO;2016年-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年度最佳CEO;2015年-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年度最佳CEO;2014年-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2013年-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2012年-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2011年-台灣最佳境外基金公司*;2010年-台灣最佳零售基金公司*。*指聯博投信與聯博投顧合併前,聯博投顧所獲之獎項。
從經典出發 續寫嶄新篇章
25年,一路同行、一路創新。回望共同走過的足跡,讓我們從經典出發,攜手創見未來。
專業淬鍊,榮耀加冕
在台資產規模逾新台幣 1.2 兆元,
為台灣最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¹
連續 16 年榮獲亞洲資產管理雜誌
Best of the Best Awards 肯定²
連續 3 年榮獲亞洲資產管理雜誌
最佳債券管理公司²
聯博始終以投資人的需求為核心 憑藉在地服務經驗與全球金融智慧 在變局中 掌握機會、持續前行
Derek Yung—聯博集團亞太區副執行長暨聯博投信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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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I/EAA/EAI穩定月配息級別為配息前未扣除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的級別,依照基金投資產生的收益來源,致力維持較穩定的每月配息,配息來自未扣除費用及支出前的總收入,亦可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的收益及歸屬於相關級別的本金,基金公司仍將依據各基金之獲利能力,定期檢視AI/EAA/EAI穩定月配息級別的配息水準並進行調整。AI及EAI穩定月配級別按月宣派及派付,旨在最大限度提供向有高現金流需求之投資人支付配息,故可能大部分來自本金。當每單位級別之資產淨值低於5美元 (或等值貨幣),管理公司將依其全權裁量考慮:(i)重組級別,包括透過與具類似特徵的級別進行合併,或(ii)清算級別。股息可按投資者的選擇自動再投資。投資EAI/EAA穩定月配級別基金不收申購手續費,但如提前贖回投資人須支付遞延手續費,並從贖回款項中扣除。「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該手續費依原始投資成本與贖回時市價取兩者較低來計算,遞延手續費率:0至1年為 3.0%,1至2年為 2.0%,2至3年為 1.0%;分銷費已反映於每日基金淨資產價值,以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計算。
2.AP/EP級別之配息係每月依據過往投資結果宣告並支付顯著穩定之配息率,並可能大幅地從本金支付。依據整體總報酬(整體總報酬指扣除費用及支出前之本金及收益報酬)支付之配息主要是來自過往之投資結果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利得。高配息收益率不一定代表正報酬或高報酬。當配息超過該股份級別之收益及已實現/未實現資本利得時,將導致對本金之侵蝕。如該股份級別之每股資產淨值低於10美元(或相關幣別之相當價格),該基金董事會得清算該股份級別或將其與另一具相似特徵之股份級別合併。配息超過每股資產淨值來自該股份級別之收益及已實現/未實現資本之增長時,預期將導致對本金之侵蝕。經理公司將定期監控基金的配息金額與配息率,評估調整之必要,以避免分配過度侵蝕本金。
3.本基金截至2026年8月31日之規模為新台幣101.2億元,採投信投顧公會分類-跨國投資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_債券型規模統計,為同類型規模最大的主動式債券 ETF。資料來源:SITCA。
4.本基金截至2026年7月31日之規模為新台幣233.9億,規模依SITCA Domestic之美國股票型為比較基準。資料來源:理柏、聯博投信。
5.本基金截至2026年7月31日之規模為新台幣440.9億元,規模依SITCA Domestic之非投資等級債券型為比較基準。資料來源:境內基金資訊觀測站。
6.本基金截至2026年7月31日之規模為新台幣671.4億元,規模依SITCA Domestic之跨國投資組合型-平衡型為比較基準。資料來源:境內基金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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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聲明
本公司發行之境內基金或所代理之境外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及投資風險等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投資人如欲索取境內外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可至聯博網站或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查詢,或聯絡您的理財專員,亦可洽聯博投信索取。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應了解並承擔交易可能產生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為原始投資金額。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投資人於申購時應謹慎考量。配息可能涉及本金之個別基金最近12個月內配息組成相關資料已揭露於聯博投信網站。聯博美國成長入息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聯博多元資產收益組合基金(本基金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基金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本金或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或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投資人於申購時應謹慎考量。配息可能涉及本金或收益平準金之個別基金最近12個月內配息組成相關資料及淨值組成項目均已揭露於聯博投信網站。ETF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ETF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ETF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投資人於申購時應謹慎考量。ETF之淨值組成項目已揭露於聯博投信網站。本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 (股息) 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決定 (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次或兩次配發),且企業未必採取股利配發方式分配其現金,故每期配息金額之決定主要透過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紀錄的追蹤,以及企業的實際現金流與資本利得趨勢作為收益分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決定每期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另本基金亦採取賣出選擇權策略以分散並增加收益來源,亦將影響每月配息金額決議。本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 (股息) 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決定 (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次或兩次配發),且企業未必只採取現金股利配發方式分配其盈餘,故每期配息金額之決定主要透過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紀錄的追蹤,以及企業的實際現金流與資本利得趨勢作為收益分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決定每期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另本基金亦運用掩護性買權(Covered Calls)策略之賣出選擇權,將已實現之賣出選擇權買權權利金收入納入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範圍,以分散並增加收益來源,亦將影響每期配息金額決議。本基金投資目標未追蹤、模擬或複製特定指數之表現,而係本公司依其所訂投資策略進行基金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投資人投資交易本基金將被課徵證券交易稅。本ETF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櫃日(不含當日)前,本公司不接受本ETF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或買回。本ETF於上市/櫃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本ETF之配息時程僅為預估,如遇連續假期等情形時,實際發放配息日期將可能隨之順延,實際配息時程仍以本公司公告為主。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本基金主要配息來源包括現金股利、子基金收益分配、已實現賣出選擇權之權利金收入、利息收入及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與未實現資本損失)後為正數者等。由於現金股利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之決定(例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或兩次配發),故若現金股利不足以支付時,將以前述其他收益來源支應,前開「已實現賣出選擇權之權利金收入」可能占AI/N類型配息相當之比例。若為人民幣/澳幣/南非幣級別,從事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後為正數者亦包括在可分配收益項內。基金的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及美國Rule144A 債券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 若基金非投資等級債券或/及投資美國Rule144A債券占顯著比重者,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之投資人。依現行法規,境內非投資等級債券型基金(含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資於Rule 144A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四十。依現行法規,境內債券型基金(含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及Rule 144A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美國Rule 144A 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及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等,投資人需留意相關風險。本基金可投資於具損失吸收能力債券(包括應急可轉換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下稱 CoCo Bond 及 TLAC 債券),該類債券可能包括金融領域集中度風險,當金融機構 出現資本適足率低於一定水平、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 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流動性風險、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宜斟酌個人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可運用期間之長短後投資。美國Rule 144A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及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等,投資人需留意相關風險。境內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30%於具損失吸收能力債券 (包括應急可轉換債券及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下稱 CoCo Bond 及 TLAC 債券),該類債券可能包括金融領域集中度風險,當金融機構出現資本適足率低於一定水平、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流動性風險、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宜斟酌個人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可運用期間之長短後投資。基金投資於以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匯率變動可能影響其淨值。本基金包含新台幣、人民幣、美元、歐元、澳幣、南非幣以及日圓計價類型,如投資人以非本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申購本基金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依金管會之規定,目前境外基金直接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投資香港地區之紅籌股及H股則無限制。但若該年度獲得境外基金深耕計畫豁免者不在此限,比例可達百分之四十。另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外匯、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境外基金設有「擺動定價政策」,擺動定價政策之目的是藉由避免或減少因某一營業日大量淨流入或淨流出而對子基金受益憑證價值產生績效稀釋效果,以保護基金之現有投資人。投資人於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與投資人須知。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之風險一般較成熟市場高,也可能因匯率變動、流動性或政治經濟等不確定因素,而導致投資組合淨值波動加劇。本文件反映聯博於編製日之觀點,其資料則來自於聯博認為可靠之來源。聯博對資料之正確性不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保證資料提及之任何估計、預測或意見將會實現。投資人不應以此作為投資決策依據或投資建議。本文件資料僅供說明參考之用。本基金屬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主題基金。本基金具有永續性風險,而永續性風險係指環境、社會或治理事件或情況,當發生時,可能對投資價值產生潛在或實際之重大負面影響。永續性風險既可代表其自身風險,或對其他風險產生影響,且可能對如市場風險、作業風險、流動性風險或交易對手風險等風險造成重大影響。通常,一資產發生永續性風險時,其價值可能減損,進而對相關基金資產淨值產生影響,影響投資者長期經風險調整後收益。重要ESG發行資訊、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相關說明請詳投資人須知第二部分之一般資訊,定期評估資訊將於公司網站專區公告 (https://www.abfunds.com.tw/zh-tw/esg/esg-funds.html)。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投資人應留意衍生性工具/證券相關商品等槓桿投資策略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詳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因基金交易所生紛爭,投資人可向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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